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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高等学校职称和高端人才工作专家库的通知

2017年11月01日 15:30 

各教学单位:

按照辽宁省教育厅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完善高等学校职称和高端人才工作专家库的通知》的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和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,现就公司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申报专家类型及条件

(一)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专家

1.学术造诣深、作风正派、办事公道、能认真履行职责;

2.高等学校在职在岗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、教育管理人员;

3.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并聘任至相应专业技术岗位3年以上;

4.具有丰富的人才评价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。

(二)高等学校高端人才工作专家

高端人才工作专家库推荐人选除满足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专家条件外,还应在相关领域引领学科发展,具有国家或省高端人才称号。

二、申报时间及有关要求

1.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申报,汇总填写《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专家推荐表》(附件1)和《高等学校高端人才工作专家推荐表》(附件2)后,于11月2日14点前将电子版公文流转至康晓琦。

2.评审专家不重复申报,高端人才工作评审专家将全部纳入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专家库。

3.2016年之前已报送专家信息的专家,目前仍符合推荐条件的,本次重新报送。

4.一级学科名称和一级学科代码参照附件3填写。

附件:

1.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专家推荐表

2.高等学校高端人才工作专家推荐表

3.学科及学科代码表

人力资源管理处

2017年11月1日

上一条:关于继续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等级聘任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专题研讨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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